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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专访】陈锦川:热爱、学习、改革和开放是北京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关键词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间中国的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伴随着改革开放40年的脚步,北京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也走过了25个春秋。25年风雨兼程,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至今,25年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也记录着改革开放中国经济的大发展和大变迁,北京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交出了满意答卷。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益,制裁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我国和首都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强音,赢得了国际尊重和赞誉。如此骄人战绩的取得,离不开那些为北京知识产权司法审判默默付出的开拓者、见证者、亲历者。他们跟随时代发展的脚步去努力开拓,锐意进取。今天采访的主角是全程参与见证的北京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一名老兵——陈锦川副院长,现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法官,曾任职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人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球知识产权界50位最具影响力人物”,一系列荣誉背后离不开陈锦川对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的执着和热爱。从象牙塔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调研室,3年多调研室工作经验的积累直接被委以重任到新组建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从建庭伊始到如今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业法院的成立,陈锦川经历了这25年发展的各个阶段。25年如一日的坚守,他同战友们并肩作战,为北京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辛苦耕耘,为首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5年的回顾,他更愿意以一位亲历者的身份去回顾北京知识产权审判的变迁和取得的成就。25年一起携手前行,让我们一起致敬改革开放,致敬陈锦川和他的战友们!陈锦川热爱和学习是北京法院知产法官的独特气质1989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陈锦川,作为北京市法院系统第一位法学硕士,进入北京市高院研究室工作。自北京法院1993年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伊始,他即被调入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工作,现如今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至今他已经在热爱的知识产权审判岗位上坚守了25年。他说:“充满热爱和不断学习是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独特气质”。当时的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可称得上是“阳春白雪”,陈锦川副院长提到,当年在大学期间对于知识产权的接触仅限于民法学临近期末两个课时所学习的“智力成果”一个章节,其中也只是对一些基本概念的了解。这应该算是当时绝大多数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真实写照,所以法官们对知识产权的进一步学习有着强烈渴望。采访中,陈锦川特别提到了当年的同事程永顺法官在1993年出版的《专利诉讼》一书,“这本书是程永顺结合专利案件审理的实务经验撰写而成,当时在知识产权理论界和实务界均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此书的意义不仅体现在它对法官们知识产权学习上提供了很多帮助,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作为一个法官通过自己多年的努力和经验总结,能独立出版实务性较强的专业著作,也说明了可以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大有作为。对这本书的学习使我对专利案件的审理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他说,这样一本审理专利案件的“入门书”,在当年的知识产权法官中受到了极大的热捧,它在不少法官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道路上起到了极大的指引作用。在北京高院研究室工作期间,就接触到了张鲁民庭长,当时会经常向张鲁民庭长请教疑难案件。当时无论庭长、资深法官、书记员经常聚在一起讨论研究知识产权专业问题,学习过程中大家之间没有任何的领导下级之分,这种氛围作为庭室的常态一直保存至今。一本书和一个引路人对陈锦川的影响是深远的,在他心里深深埋下了对知识产权热爱的种子。部分书籍合照北京法院最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已经开始逐步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当时的知识产权还属于新兴和陌生的领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对知识产权也愈加重视,尤其是北京,由于区域特点和专属管辖以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的专利确权、效力及专利强制许可等案件的特殊性,筹备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必要性日益凸显。在中央各部门的支持和关怀下,1993年8月5日,北京市高、中两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北京市高、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北京高院、北京中院从法院系统抽调一批学历高、年轻有为的审判人员加入到北京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中来。另外,在刚调入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期间,陈锦川和另外两位年轻的助理审判员被分别指派调研全市法院关于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案件的审理情况,负责著作权案件调研的陈锦川在研读大量的著作权诉讼案件卷宗,做了大量笔记等工作后,编著成《关于北京市法院1990年至1994年审判部分著作权纠纷案件的情况调查》。在这段调研时光里,他较为全面地了解到著作权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便成为他审判的初心和动力。“我对著作权法的理性认识就是从那一本本的卷宗中慢慢摸索到的”,陈锦川道。审理案件的过程也是北京知识产权审判者的一种重要学习途径和方式。北京首饰厂诉曾一兵、广东省珠海市翡翠宝石首饰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是陈锦川早期审理的一件重大且影响较深的案件,对该案的仔细研磨使得他对审理著作权案件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商务印书馆诉王同亿、海南出版社侵害著作权纠纷案(现代汉语词典抄袭案)的审理,使他对作品的独创性和抄袭的界定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如同陈锦川法官一样,伴随着对知识产权案件的进一步深入了解,知识产权法官们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越来越多知识产权法官逐步走上知识产权专业审判道路。商标法律实务问题研讨会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法官除在办案过程中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之外,还积极参加各种研讨会进一步开阔自己的眼界。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和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使得知识产权法官外出学习的机会也是当时其他庭室不能相比的,“当时知识产权庭的书记员都有机会出国学习,这种现象在90年代的审判领域还是很突出的,知识产权审判需要更多学习国外经验,制定属于我国国情的审判规则”,陈锦川说道。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家论坛“知识产权法官们的学习和成长同样离不开外部的支持”,陈锦川感激道。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性,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庭邀请高校专家学者作为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邀请郑成思、刘春田、许超等老师为知识产权法官进行培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郑成思老师对北京知识产权审判的无私的帮助和贡献,他从来不为任何一方当事人代言,都是站在案件本身专业的角度去探讨问题”。陈锦川说,任何一位法官和书记员向郑成思老师当面或者电话请教问题,他都会不余遗力的为我们解答。“有一次很晚接到郑老师的电话,他告诉我说我以前请教他的一个问题现在国外的某个杂志对相关问题进行论述,并向我进行了解答。”北京的知识产权法官们一直都很感激这些专家老师们对北京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指导和帮助。 2004年北京法院第一次著作权会议“放眼当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水平和学习能力,建庭初期热爱学习的氛围很好的得以传承,当时从高院、中院到基层院,知识产权法官经常聚在一起探讨专业知识,吃饭之余还不忘讨论专业,这种对专业探讨和学习痴迷的状态,以致在别的部门同事眼中,知识产权庭的审判人员是一群“稀有动物”,现在这些痴迷学习优秀的品质还在继续发扬着。”陈锦川说道。新技术的发展不断带来新的问题,知识产权审判需要不断的学习,一日不学习就有可能面临被淘汰的风险。2007年3月北京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北京法院一直鼓励法官通过总结审判经验和调研撰写专业调研报告、论文,参与撰写指导性规范文件,以提高业务能力和写作水平。另外还鼓励法官们“走出去”授课,通过加强各方面交流提高法官们的综合能力。总的来说,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们多年来撰写了大批优质调研报告和论文,在各种期刊杂志上获奖无数,这也是属于北京知识产权法官们的一道独有的风景线。改革和开放与北京知识产权审判紧密相连专业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建立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与国际接轨的的新事物。知识产权的国际性需要知识产权审判过程中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方式既要符合司法规律又要与国际接轨,进行改革创新。“改革和开放与北京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紧密相连,”陈锦川说。在知识产权案件诉讼审理方式上,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尝试探索了庭前证据交换、证据听证和庭前归纳证据焦点,向当事人发送诉讼须知,告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审理正式由纠问式审理方式转变为辩论式审理方式等一些列做法。这些做法在北京高院98年发布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方式改革的几点意见》(试行)中予以确认并系统化。相较于其他类型案件的审理方式,北京知识产权审判改革率先走出一大步。建庭伊始各种规范性文件在侵害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问题上,北京各级法院均不断做了积极、大胆、开拓性的探索。九十年代海淀法院审理的几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首次借鉴了国外司法实践和通行做法中采用的原告损失或被告非法获利的赔偿计算方法,这在当时是非常超前的;另外在律师费及调查取证费等诉讼合理支出问题上,法院也在个案中以上述费用系因侵害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为由,判令由被告承担。另外,针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损失难以计算,证明损失的证据难以收集等情况,提出并实施了法定赔偿。在侵害著作权的领域,还提出有国家规定付酬标准的,按付酬标准的2到5倍予以赔偿的计算方法。此外还确定了可以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这一系列的做法,在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尚未修改之前的相关法律中均尚未有规定,这些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审判经验,在以后相关法律修改中大多被系统化采用。可以说,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在多个领域做到了“第一个吃螃蟹”。中央电视台首次向公众直播10家电影厂诉北京天都版权代理中心和天津泰达音像发行中心侵害著作权案件现场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强调开放和透明,1998年中央电视台首次向公众直播的案件庭审就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10家电影厂诉北京天都版权代理中心和天津泰达音像发行中心侵害著作权案件,并且邀请郑成思和陶鑫良两位教授在央视演播大厅对该案件进行点评和讲解。400多张旁听证被一抢而空,小部分人因没有得到旁听证而遗憾。此次全程275分钟的直播是全国法院系统第一次通过现代化的视频手段展示人民法院的庭审过程,是一次审判公开的成功实践,是人民法院向世界展示公平、公正、公开的先河之举。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等多家媒体用整版篇幅对中央电视台首次现场直播庭审过程进行了详细报道。各大媒体报道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裁判文书必须公开,但是在网络不发达的90年代,北京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已经开始对知识产权案件文书进行汇编成书籍进行出版,这是最早的法律文书公开。2003年10月31日,北京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在全国率先开始上网公开。这些举措在一定意义上推动了全国司法文书的公开工作,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还是那个勇于吃螃蟹的。 专家咨询案件法律文书汇编北京知识产权审判的开放性和专业性还体现在聘用高校专家如郑成思、刘春田等老师作为专家顾问,邀请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人员如张平、郭禾、周林等6人作为专家陪审员,让陪审员真正参与办案。此外,在案件鉴定问题上,也是北京知识产权审判率先开创先河,由法院提供鉴定机构名录供当事人共同挑选。这些举措都体现了北京知识产权审判的开放性和开创性。2014年11月6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揭牌时强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入新阶段,努力创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之后,法院继续实行了一系列的措施践行知识产权的开放性。法院鼓励和支持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评价,如邀请知产宝司法数据研究中心基于大数据分析制作并向社会发布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司法数据分析报告》。在促进知识产权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方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连续举办三届“律师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推进司法公开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同时多方面开展国际交流,展现出北京法院真诚、公开、透明的知识产权审判形象。寄语青年法官 感谢并肩战友采访快结束时,陈锦川对于刚入行的年轻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者也提出了希望,不断的学习是深入了解知识产权的最有效的方法,要热爱自己当下做的每一项工作,不同的经历都是未来成长路上的阶梯,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每一项工作才能不负时光。北京法院共建知识产权林联合党日合影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突出、非凡的成就,离不开每一个为知识产权审判事业挥洒汗水的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倾情奉献。提到令陈锦川院长感激的同事们,他特别提到了最早的一批知识产权法官们,包括宿迟、张鲁民、程永顺、别小壮、董建中、马来客、邵明艳、辛尚民、王范武、孙建、张嘉林、鲍建南、张广良、刘海旗、刘勇、林子英等,还有当时年轻的法官包括姜颖、张晓津、张晓霞、李燕蓉,以及目前依然坚守在知识产权审判一线的刘继祥、刘辉、何暄等。尤其是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东川,1993年就作为优秀人才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选调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筹建中院知识产权庭,审理了大量经典的知识产权案件,现又再一次回归知识产权审判,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带领知识产权法官们走上新征程。北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当年一枝独秀,与这些优秀法官们的贡献息息相关,每一位知识产权法官都为推动北京乃至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创新奉献了自己的全部才华和汗水,陈锦川感慨道。让我们共同致敬为北京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付出的法官们,要致谢的太多太多,不能一一列举,有的已经退休,有的已经调换了岗位,有的已经离开法官队伍,让我们为共同奋斗的青春致敬!
发布时间:2020-10-20 16: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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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专访】刘海旗:那年花开 ——我记忆中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刘海旗工作简历1973年参加工作;1979年至1988年10月在海淀区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1988年10月至1993年12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1994年1月至1995年6月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助理审判员;1995年7月至2016年4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任审判员;2016年4月7日,正式退休。2018年,伟大祖国迎来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庆典。四十年风雨兼程,国家发生的巨大变化有目共睹,其中法制建设的进步更令人瞩目。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已经走过25年,借此次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约稿的机会,本人对所经历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简单的回顾,致敬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审判25年。 1993年8月,北京市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高、中两级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的首任庭长是张鲁民老大姐(我尊称她为张老),副庭长是程永顺(大家都亲切的称呼他顺子)。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是宿迟(因宿迟没架子,故大家都直呼其名),副庭长是别小壮(同理,亦直呼小别)。两个知识产权审判庭审判人员分别来自高、中两级法院不同的审判业务庭室,主要由经济审判庭工业产权组和民事审判庭著作权组及审理商标案件的法官及书记员组成。1993年12月底,我从北京高院刑事一庭调入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相较于已从事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且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而言,我是一个名符其实的新兵。当过兵的人都知道,新兵应该“向老兵学习,向老兵看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初入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我深刻感受到了庭里如饥似渴的学习、汲取知识产权审判专业知识的氛围和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时任北京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宿迟在领导全庭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审判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1994年,刘海旗法官在中美知识产权研讨会上目前司法改革要求院长、庭长办案制,而在当年,我们已经先行一步,庭长、副庭长办案已成常态。庭长宿迟、副庭长别小壮就多次在我及其他法官承办的案件中担任审判长。此种做法对于提高承办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提升审判技能,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为提高审判人员的知识产权专业能力,宿迟聘请我国知识产权界的领军人物如郑成思教授、刘春田教授以及国家科委、国家版权局、国家专利局、电子工业部等部委的专家、学者为审判人员答疑解惑,弥补审判人员在知识产权技术案件中的短板,逐渐提高了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专业技能。1994年7月,北京高院、中院党组为知识产权庭充实了新的血液,从中国人民大学应届毕业的知识产权双学士中择优录用了6名毕业生,其中,分配到北京中院的有姜颖、张广良等四人。1995年6月,为满足案件量激增后法院便于群众诉讼等多方面的需求,北京中院一分为二,分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我在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时任庭长为宿迟,副庭长分别为孙建、罗东川。庭里的同仁还有刘勇、张晓霞、李燕蓉、马来客、赵宪中、娄宇红、姜颖、张广良、郭泽华、任进、赵静、彭文毅、仪军、姜庶伟、佟姝等(排名不分先后,可能还有漏记的)。北京市法院第一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暨庆祝北京市高中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五周年大会北京高院党组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极为重视,为继续提高知识产权法官对技术类案件审判的专业要求,一方面选调法官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学习交流,一方面从专利复审委员会聘请技术人员到知识产权庭为知识产权法官提供技术支持。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防专利局聘请的专家陪审员直接参与到案件的审理工作中,为法官提供法律专业和技术领域方面的支持和帮助,专家陪审员团队主要有郭禾、张平、张玉瑞、杨建兵等老师。此后,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分别先后派出数十个不同技术领域的专利审查员到法院担任技术专家。众所周知,法学属社会科学范畴,但是由于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的专业性太强,尤其在技术类案件方面涉及到的专业学科更是包罗万象,应用技术的更新迭代更使得技术类案件审理过程中难度加大。时任法官及书记员中具有理工科背景的人员屈指可数,在我的印象里仅有姜颖具备工科背景(机械),技术类案件涵盖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方方面面,各学科中还有细化,学科的细化又是高、精、尖技术产生的基础。顺子(程永顺)有句话:“法官是人不是神,法官不可能对所有技术都掌握,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做到”。纵观国外同行发现,其在审理技术类案件时同样需要技术专家提供支持。如德国专利法院采用的是技术法官的模式,日本则采用技术调查官模式。北京市高、中级法院自知识产权庭成立后,为适应法官对技术类案件审理的专业要求,采取聘请专家为知识产权专业审判提供技术支持的做法,彻底解决了知识产权法官审理技术类案件的短板,并一直延续至今。2014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伊始即专门成立了技术调查室,专门负责对技术调查官的管理工作(技术调查官就是我们常说的技术专家)。5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庭审现场,审判长为刘海旗法官除了上述专业技术支持外,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办公室即后来的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副庭长杨金奇,北京市高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张鲁民、程永顺、陈锦川等领导经常为我们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专家、教授、学者的指导同样功不可没。在不断的交流学习过程中,我的业务得到了快速的提高并渐入佳境,在我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近23年时间里,审理过除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外几乎所有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有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参加审理的案件,也有作为承办人及审判长主审的案件。其中部分案件在国际、国内都曾产生过较大的影响,如美国迪士尼公司诉北京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美国商业软件联盟代理微软、莲花等五家软件公司诉巨人电脑等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北人集团诉新乡机床厂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中国国际旅行社诉中国青年旅行社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北京市服装一厂诉百盛购物中心、陈树新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大方正集团、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研究所诉北京高术天力公司、北京高术科技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法国施耐德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实用新型专利行政授权、确权纠纷案等数千起案件。其中北大方正集团、北京红楼计算机科学研究所诉北京高术天力公司、北京高术科技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入选“改革开放四十周年40个重大司法案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4个案件之一。改革开放始于1978年,犹如春风吹遍神州大地。我于1979年到法院工作,几乎经历了法院在改革开放中发展变化的全过程。1979年的海淀法院坐落在海淀镇一条胡同里一个破败的院落,全院只有30余人,分为刑事庭、民事庭、接待室、办公室共四个庭室。在装备上只有一辆212吉普车、一辆130轻型卡车、两辆三轮摩托车和若干公用自行车。法官外出调查、办案的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遇到刮风下雨也得前行。当时连提押人犯的囚车都没有,法警提押人犯使用的是摩托车或者自行车(今天的法院同仁绝对难以想象)。但法院人硬是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中完成了职责使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所有制形式的变化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必然带来案件量的攀升。国家层面对法院人、财、物的投入从根本上提升了法院审判人员的素质,完善了硬件设施、设备、装备。如今的海淀法院地处繁华的中关村地区,经过重新规划的街区道路宽阔,高楼鳞次栉比,科技企业密布,大型商业广场里人头攒动,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人们在尽情享受着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所带来的红利。现在的海淀法院人才济济,设施、设备一流,获得过全国模范法院的光荣称号,产生了尚秀云、宋鱼水等全国优秀法官。通过海淀法院及所在街区的发展就可以看到全国法院在国家改革开放四十周年里的变化。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也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砥砺前行,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一面旗帜,还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输送了法官马秀荣,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现北京市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柏勇等。2016年3月25日,刘海旗法官退休前审理最后一起案件的庭审现场我于1988年从海淀法院调入北京市高院刑事一庭。1993年底到北京中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至2016年退休,给我感受最深的、业务能力提升最快的当属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这段时间。建庭伊始老庭长宿迟建立的学习制度、业务培训等,以及为适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和便于当事人诉讼制订的证据交换、庭审规则、当事人诉讼须知、庭前合议等制度和举措对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影响深远,对引导、规范当事人诉讼、明明白白打官司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后任庭长罗东川、马来客、杨柏勇等无不成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佼佼者。同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还有一批非常优秀的法官先后被调入或遴选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任法官,其中我曾经的三个书记员董晓敏、佟姝、周云川先后经遴选或调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从事审判工作,李燕蓉、王东勇遴选到北京高院知识产权庭从事审判工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相当多的一批同志加入,他们有的担任中层领导,有的在审判业务上出类拔萃并著书立说。审判业务标兵、办案能手比比皆是。以上这些都得益于改革开放、得益于为改革开放服务的知识产权专业审判25年。我有幸在此时间段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感到非常荣幸,也可以说是抓住了机遇、勇于面对挑战,同时也为知识产权审判事业做出了微薄的贡献。(注:文章中可能漏记部分同仁姓名,敬请谅解)
发布时间:2020-10-20 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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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专访】听张鲁民法官讲述北京知识产权司法审判那些年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间中国的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伴随着改革开放40年的脚步,北京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也走过了25个春秋。25年风雨兼程,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至今,25年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也记录着改革开放中国经济的大发展和大变迁,北京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交出了满意答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益,制裁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我国和首都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在国际舞台上发出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强音,赢得了国际尊重和赞誉。张鲁民今天采访的主角是北京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参与者,见证者,开拓者,一位退休老法官张鲁民,她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首任庭长,对于张鲁民法官的采访相约在了北京高院第二审判区。退休11年的她提起25年前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事历历在目,聊起曾经审理的案件,一起共事的年轻法官她都如数家珍。曾经审理的典型案例,可能还是手写的判决书,早已被尘封在了北京高院的陈列室,一起共事的年轻书记员如今已经是北京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舞台上的中流砥柱。采访过程中,张鲁民法官就像开庭一样,腰板直挺,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娓娓道来。25年我们一起走过,让我们一起致敬改革开放,致敬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官,为他们喝彩! 知识产权审判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产物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新闻发布会现场张鲁民法官介绍,自我国1983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5年颁布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后,北京市人民法院开始逐步受理知识产权案件。但当时北京法院尚未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仅是在经济审判庭内设立了工业产权合议庭,和民事审判庭一起分别负责审理专利、商标和著作权案件。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步深入,国家和人民对知识、技术的愈加重视和尊重,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量逐渐增多,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面临的专业性难题也逐渐凸显,法官需要加强培训和学习的需求也越来越强。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开设专利法培训班,从全国各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抽调人才参加专利法培训,用以增强法官审理专利案件的专业技能。这些都是为审理专利案件做准备,张鲁民法官介绍说。90年代初进行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使得保护知识产权的呼声愈发高涨,当时从国内外形势上来看,建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势在必行。1993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始向最高人民法院申报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经过两个月的筹备,1993年8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首任庭长分别是张鲁民和宿迟。从此,知识产权审判庭作为独立的审判庭正式列入北京市法院的编制序列,这标志着北京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始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入了专业审判的轨道。北京市高院和中院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建立顺应了国家尊重知识和技术的潮流,也是当时国内外局势的需要,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产物。张鲁民法官总结说。一元钱案件拯救一个王致和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起步早,起点高,审理的案件相对来说不仅数量大,而且遇到的新问题和疑难问题多。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庭建立之初就已审理一大批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案件。北京市法院第一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留念最令张鲁民法官记忆深刻的当属北京市王致和腐乳厂诉北京市顺义县致和腐乳厂侵犯商标权纠纷案,该案经历了顺义县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直至1994年北京市顺义县致和腐乳厂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此案在当时社会上的影响巨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期间,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北京市顺义县致和腐乳厂承认侵犯北京市王致和腐乳厂商标权,口头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一元。之后北京市王致和腐乳厂申请撤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口头裁定准予撤诉。90年代初的王致和腐乳厂经营状况并非良好,但由于该案件影响力巨大,扩大了王致和腐乳厂的知名度,其经营状况又逐渐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以至奠定王致和腐乳厂现在京味一绝的地位。当时我们都称这起案件是“一元钱救活了一个厂”。张法官提起该案件时开玩笑道。张鲁民法官介绍到,还有一大批典型案例受到了国内外的关注,美国沃尔特·迪斯尼公司诉北京出版社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是我国第一例重大的涉美著作权案件,也是人民法院第一次适用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双边知识产权协议进行判决的案件;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诉汕头市金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侵犯五环标志专用权案,是我国法院审理的第一件对奥林匹克五环标志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香港美艺(珠记)金属制品厂诉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确权纠纷案件作为我国第一件专利确权案件,曾在世界法官大会上作介绍;陶义诉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确定了职务发明的界限;北京市王码电脑总公司诉中国东南技术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周林诉北京奥美光机电联合开发公司、北京华奥电子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北京巴黎大磨坊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太阳城商场侵犯商标权纠纷案等等一系列重大案件在当时乃至如今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周林诉北京奥美光机电联合开发公司、北京华奥电子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开庭现场北京市王码电脑总公司诉中国东南技术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开庭现场管中窥豹,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维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赢得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为北京乃至全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打造专业化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北京法院作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先行者,法官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没有前车之鉴更没有经验可循,只能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1993年两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一共有法官22名,其组成主要从北京法院的经济庭和民事庭调配具有理工科背景的法官,另外为了适应审理专利技术案件的需求,北京法院从高等院校招收了一批具有理工科背景的年轻法官补充技术短板。在审理专利等涉及专业技术问题案件时,可想而知当时法官面临的困难。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庭为了增强法官审理专利等技术案件的专业技能,采取了三项措施,除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法院另外采取了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或法律专家做专家顾问和人民陪审员,聘请中国科协与中国著作权协会专家鉴定委员会作为鉴定单位等措施,用以弥补当时法官审理案件时“不懂技术”的短板。同时邀请专利局、商标局和版权局专业人员作为北京法院的专家顾问,邀请中国人民大学专家教授作为陪审员,邀请他们召开座谈会,这些做法当时受到了积极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在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为经验向全国法院推广。张鲁民法官自豪地介绍道。提起工作中最令张鲁民法官印象深刻的人,她毫不犹豫的给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郑成思教授竖起大拇指。“凡是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法官没有不知道郑成思教授的,郑教授说只要是法官来咨询问题一律随时免费接待,当时高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几乎都到郑教授家里咨询过问题,经常是郑教授家里的座上宾”。北京知识产权法官的不断进步,审判水平和专业知识的提高,离不开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他们对北京法院知识产权的审判工作也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张鲁民法官把自己15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分为了三个阶段,建庭初始、不断创新和打造专业队伍。初期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建庭立制和建立审判体系,据张鲁民法官介绍,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例,其在建庭初期利用一周时间制定了所有的学习和案件管理制度,要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能说、能写、能办案三者兼具。在不断创新阶段,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法官随着在办案过程中不断摸索办案程序和对业务的不断熟悉,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形成法官自己的办案风格,很多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撰写调研文章,不仅能审理好疑难复杂的案件,而且具有较强的调研能力,这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的特点和优势。最后通过不断进取和探索,形成一整套知识产权审判模式,真正建立了一支能够胜任北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法官队伍。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十周年纪念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审判二十周年纪念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繁荣,北京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也经历了从无到有,直至今天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新格局的形成。更多年轻法官加入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来,张鲁民法官希望年轻的知识产权法官要进一步发扬开拓进取,不断钻研,依法办案的精神,要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考虑案件审结后的经济效果以及社会效果,要在融会贯通适用法条基础上做到案结事了,为首都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20-10-20 11: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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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行业发展热点 共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2019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峰论坛在京召开 近年来,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显现。在此背景下,3月30日,2019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峰论坛在京召开。本论坛由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和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共同主办。论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知识产权领域实务界、理论界人士千余人,共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前沿热点问题。该届论坛开幕式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谢甄珂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林广海;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李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中国知识产权报社社长曹冬根;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会长王明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杨柏勇;腾讯公司法务副总裁江波,作为开幕式嘉宾并致辞。林广海副庭长在致辞中表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十年来,我国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在新的起点上,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征程徐徐开启,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愈发重要,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国内国际发展大局息息相关,在这一基础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愈发重要。李剑副庭长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组建情况及职责定位,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对于统一技术类案件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公信力与透明度具有重大意义。吉罗洪副院长对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的发展建设提出了殷切期望。他表示,在知识产权全球化的环境下,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将致力搭建知识产权司法、立法及行政机关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及时了解各类创新主体对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助力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 曹冬根社长在致辞中称,近年来,我国立法、司法及行政部门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引发了国内外广泛关注。放眼国际,各国也在积极完善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这也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挑战。在此背景下,本次论坛的召开意义重大。相信与会嘉宾的深入探讨,将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智力支持。王明达会长表示,在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的背景下,希望通过论坛进一步推进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提升、社会环境的进步以及法律理解的共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的提升是我们知产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江波法务副总裁作为企业代表在致辞中提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呼吁企业界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总结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措施经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通过设立国家层面规则的形式,将企业界技术保护的成熟规范推行到全国各地,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知识产权法官精品案例评选结果揭晓为了更好地汇总2018年全国各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果,推出具有示范和指引价值的优秀案例,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在论坛之前举办了“知识产权法官精品案例征文活动”。主论坛上,主办方为入选精品案例的作者颁发了证书。研究会在广泛征集全国法院2018年知识产权案例的基础上,召开了专家评审会。由最高法院民三庭、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北京高院、上海高院、广东高院、江苏高院、浙江高院、福建高院、湖北高院、山东高院,以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代表对案例进行了评审,最终评选出15篇精品案例。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鼓励奖5名,获奖作者及精品案例如下。一等奖1名: 芮松艳——浏览器过滤广告功能的不正当性认定二等奖3名: 苏志甫——外观设计专利与对比设计是否具有明显区别的“精细化”判定张晓阳——专家辅助人在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中的运用童海超——生产、销售未经3C认证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应当如何定罪? 三等奖6名: 张胤岩 ——识别元素集合商品化权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戴磊 王华栋——模仿他人已停止使用的包装装潢能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蔡伟 陈志华——商标侵权案件中正伪品认定的法律分析张玲玲——涉及老字号商标注册的司法原则与判断思路范静波——输入法中加载“搜索候选”功能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何 琼——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鼓励奖5名: 徐卓斌—— 主题名称对专利权保护范围一般具有限定作用欧群山——以商标说明性使用主张不侵权抗辩的法律分析周 波——商标在先使用抗辩之认定凌宗亮——在后注册商标被撤销后商标使用行为的侵权判断石月炜—— “不良影响”条款应否规制“误认误购”标志探析林广海副庭长、李剑副庭长、吉罗洪副院长为上述15篇精品案例的作者颁奖。18家单位加盟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据了解,论坛的主办方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成立于2018年5月16日,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两次视察北京时提出的“四个中心”建设定位指示精神,并贯彻落实蔡奇书记提出的“将北京建设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目标要求而成立。 目前,研究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个人会员均为北京三级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官。根据研究会章程,今年年初分两批发展了18家单位会员。单位会员的加入,将更好地帮助研究会围绕司法开展研究、宣传、咨询、培训等各项活动,助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单位会员名单如下。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深圳腾讯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滴滴无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泰康保险集团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美世界(北京)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多益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触控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善义善美科技有限公司借此知识产权盛会召开之契机,王明达会长、杨柏勇庭长为这18家单位会员颁发会员证书。 主论坛结束后,来自全国各地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法官与实务界及理论界代表,结合行业发展现状与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共同探究专利案件审判热点问题,研讨网络平台法律责任认定,剖析著作权案件审判疑难问题,解读商标、不正当竞争等其他类型案件审判热点。与会嘉宾普遍认为,论坛的分享从多个维度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相信论坛的举办将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迈向新的台阶。
发布时间:2020-10-13 18: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