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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丽友李鸿儒】品牌联名的知产风控之路




为厘清品牌跨界联名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助力会员单位在品牌联名中实现商业效益最大化,9月21日,我会举办了“品牌联名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问题实务分享”会员沙龙活动,线上线下近50家单位会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邀请了单位会员好丽友中国区知产负责人李鸿儒,围绕品牌联名的知产风控之路展开分享。




一、品牌联名的起源


品牌联名据说起源于时尚界,根据时尚历史史书的记载,首次出现在1937年,涉及到两位人物,一位是20世纪最有名的服装设计师之一Elsa Schiaparelli,一位是著名超现实画家Salvador,这两位联名的作品就是龙虾装,作品一经推出即产生了颠覆性的效应,开启了后面时尚联名的开端。




品牌联名的本质是商业合作,联名方拥有各自的营销渠道、消费群体,通过联名相互借势,取长补短,实现资源整合,形成新的品牌价值,这里除了考虑商业上的动机之外,还要考虑到利益的冲突。商业上很少有绝对零风险的事情,商业利益通常伴随着法律风险,对于品牌联名来说可能会涉及到无权许可、超范围使用、不规范使用等情形,涉及合同违约、知产侵权、商誉损害等风险。


二、品牌联名的含义


品牌联名分成狭义的概念和广义的概念,狭义的品牌联名是指两个或者以上的品牌通过合作形成一个新的联名品牌。广义的品牌联名是两个或者以上的品牌以某种形式进行合作,借助相互的品牌优势,形成新的品牌优势,不局限于形成一个新的品牌联名。

 

如今我们似乎进入了万物皆可联名的时代,目前联名的对象可以是商标权、著作权、人格权等。联名的方式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同行业具有较大差异化的产品的联名,比如说瑞幸咖啡和椰树椰汁,另外一类是不同行业的跨界联名,比如说京东汽车和同仁堂。联名的选择需要考虑各种商业因素,“度”的把握非常重要。联名场景的多寡和丰富程度与品牌合作的深入度和延伸度有关。




品牌联名的知产风控是非常个案分析的事情,需要综合考虑商业目的、使用场景、合作主体以及授权情况。品牌联名在法律上的本质是知识产权的许可,对于好丽友来说,更多的方式是在自己的产品上去做品牌联名的标识,知产审核上会更偏重商标方面的风控。


三、品牌联名风险管控


(一)磋商阶段


品牌联名磋商阶段的第一步是确认权利主体及代理链路。主要目的是验明正身,确认合作的对象是业务部门真实希望合作的品牌方,防止出现乌龙事件,特别是多层代理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具体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包括品牌历史、品牌特点、合作目的信息收集,开展主体资质、授权文件的文件核查,以及进行商标申请、知产纠纷、品牌渊源的网络检索。




品牌联名磋商阶段的第二步是知识产权权属确认。主要内容是对合作方的知识产权权属进行确认,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基础、法律状态(比如商标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异议/无效/撤销等程序)、以及证明文件的核查。


品牌联名磋商阶段的第三步是知识产权授权链路确认。主要内容是核查授权链路、重点关注授权范围、特别是合同相对方的许可范围。实务中可能包括授权范围限缩和授权范围扩张等情况,比如授权范围中包含了代理商自行开发设计元素,这些需要进行合法性的审查,防止引入未知的风险,可以特别关注反法方面的风险。




品牌联名磋商阶段的第四步是商标使用方式确认,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情况,这将影响到知产的审查范围和审查强度。


品牌联名磋商阶段的最后一步是权利检索和风险评估。对于特定联名产品标识进行商标检索、排查知产侵权风险,从安全角度考虑通常检索范围尽量全面,可能包括双方的商品/服务项目、合作产品/场景、合作深入度高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其他类别。品牌联名很难期待合作方在45类全群组均有商标注册,这时需要根据检索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等级的确定、以支持商业决策。


(二)合作阶段



合作阶段最重要的是合同条款的审查。需要把磋商阶段的风险控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在合同条款审查中需要明确权利主体、权利主体与合同相对方的关系、权利基础、授权路径(通常会把授权书作为附件)、授权范围(包括时间、地域、渠道、产品、形式、性质)、权利归属(包括原IP、新IP的权利归属,新IP可以特别关注是否允许二创、二创范围、二创方式、二创归属等)、权利担保(比如合法来源确认、侵权责任承担)、合作期满(考虑流通产品、线上线下发布内容的处理)。


(三)合作后阶段


合作后阶段主要是合同履行后核验。闭环核验的内容主要包括品牌联名的实际标识情况、是否有超范围使用、新IP保护情况、产品品质、审核验收的履行、关注舆情等。




品牌联名能够让我们的商业更加充满活力,可以预见未来品牌联名将继续的制造热点和风潮。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要走的路还有很多,每一段路程都是经验的积累,与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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