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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专题】数据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成功举办




9月8日,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办,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承办的数据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秦元明等法官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杨柏勇,数据产权课题组法官代表,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易继明,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刘文杰等专家代表,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秘书长普翔,研究会单位会员代表腾讯、京东、贝壳找房等参加了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下发的《关于协助做好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工作的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结合数据产权纠纷的典型案例,收集审判实践中的问题,了解数据产权基本规律及行业实际需求,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承接了此次调研的前期数据资料收集、案例分析、会员数据产权调研等工作,并以课题研讨会的形式对前期工作进行汇报总结。


此次会议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亓蕾主持。

 

杨柏勇▲


会议伊始,杨柏勇庭长致辞,他首先对各位与会代表的参加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此次课题研究的背景,他表示,根据《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数据保护要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使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不断挖掘探索数据价值的同时,对于数据的保护就显得尤为迫切,其中大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重中之重,也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普翔▲


普翔秘书长对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课题前期工作成果作了详细的汇报,他从哲学、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引出对数据本身的认知,介绍了工作思路分为学术理论收集、政策法规整理、国内外判例搜集、调查与研究四个部分。主要成果根据前期资料收集将资料汇编成册共计55部,基于课题研究的需要,针对不同领域数据相关企业进行访问调研,撰写文献综述,实时更新资料。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论文专著、相关案例等资料。调查研究成果,提出了在研究中遇到的问题,并给出了一些司法解释建议。


易继明▲



刘文杰▲


易继明教授、刘文杰教授两位专家组代表,对课题研究分别发表了他们的专业意见,易继明表示,数据库、商业秘密、技术保密措施等均涉及到数据产权的问题,并从数据信息权的角度对数据产权司法保护提出自己的看法。刘文杰表明产权的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下具有不同的含义,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焦点主要集中在数据包、数据集合的保护上,他表示目前对于数据产权的保护主要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研究会单位会员代表腾讯、京东、贝壳找房结合他们实际情况,发表了对于信息数据是如何保护的,以及行业内大数据企业对于立法方面的需求。



秦元明▲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秦元明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总结,他首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和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对于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课题研究工作的付出表示感谢,并对课题研究的方法及内容给予肯定。他指出,此前的调研活动通过企业实地调研,真正了解了企业对于数据产权的实际需求,调研报告初稿资料翔实,建议合理,逻辑清晰。最后,他提出,根据目前的理论和实践,此次数据产权调研应当立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视角,立足于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活动对于全面了解数据产权保护现状及问题,大数据企业对于数据产权保护的立法需求,丰富数据产权的司法理论方面有很大的研究借鉴意义。根据下一步企业调研情况,研究会将继续召开数据产权课题研讨会,以丰富该课题的调研数据内容。


       作者:研究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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