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办,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承办的数据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秦元明等法官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杨柏勇,数据产权课题组法官代表,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易继明,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刘文杰等专家代表,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秘书长普翔,研究会单位会员代表腾讯、京东、贝壳找房等参加了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下发的《关于协助做好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工作的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结合数据产权纠纷的典型案例,收集审判实践中的问题,了解数据产权基本规律及行业实际需求,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承接了此次调研的前期数据资料收集、案例分析、会员数据产权调研等工作,并以课题研讨会的形式对前期工作进行汇报总结。
此次会议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长亓蕾主持。
杨柏勇▲
会议伊始,杨柏勇庭长致辞,他首先对各位与会代表的参加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此次课题研究的背景,他表示,根据《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数据保护要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使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不断挖掘探索数据价值的同时,对于数据的保护就显得尤为迫切,其中大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重中之重,也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易继明▲
研究会单位会员代表腾讯、京东、贝壳找房结合他们实际情况,发表了对于信息数据是如何保护的,以及行业内大数据企业对于立法方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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