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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爱艳:涉外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及风险应对



10月19日,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主办,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承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办的“涉外商业秘密保护研讨”活动以线上形式成功举办。

 

主题分享环节,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柯爱艳律师以“涉外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商业秘密保护及风险应对”为主题进行了分享。

 

以下为嘉宾发言要点,由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根据嘉宾发言内容整理。




一、商业秘密在涉外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性


2022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9项对华制裁措施。其中,大家最为关注要求在美国国籍和中国工作之间只能二选一的做法引起了广泛热议,这一条与涉外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主题紧密相连。这一制裁措施本质上要求技术人员在中国企业与美国国籍之间进行抉择,芯片技术的长足发展和早些年美籍华人给中国芯片行业带来了众多新的技术、认知密不可分,因此这一制裁对中国从事芯片开发产生了极大的考验。

 

技术成果转化中,因技术人员的流动所带来的科技成果泄露风险是国内和美国公司更为关注的问题。

 

事实上,在中美进行贸易谈判中,商业秘密的保护是重要的环节之一,我们国家也就此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来保障商业秘密。

 

2020年中美贸易协定签订对中国在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的修订上产生较大影响。《刑法修正案(十一)》、最高院、最高检于2020年9月份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三》以及《商业秘密民事司法解释》中,有关商业秘密的变化十分明显。例如,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解释一》中“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中降为三十万元,同时将“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造成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其他重大损失”等条款列入到赔偿范围之中。

 

“海能达被美国法院判决向摩托罗拉赔偿人民币53亿元”、“华锐风电被美国司法部指控窃取商业秘密罪”、“江苏M企业被美国PPG工业公司指控商业秘密侵权,法院判赔2600多万美元”等案件是涉外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


       作者:研究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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