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受邀前往会员单位—腾讯音乐娱乐集团(TME)进行调研。
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21年6月1日施行。
为全面了解著作权法修改后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以及研究会会员企业在著作权司法保护领域的实际需求,研究会特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著作权调研组参与了此次调研活动。
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谢甄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著作权调研组组长、审判长亓蕾等法官代表,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秘书长普翔,副秘长衣朋华参加了此次调研活动。腾讯音乐娱乐集团总法律顾问杨奇虎及法务团队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杨奇虎重点介绍了音乐产业的发展路径演变及趋势。随着新技术的发展,音乐产业正面临着音乐传播形式、音乐版权来源、录音版权、版权方宣发体系、音乐传播平台以及演艺经纪领域的重大变革。在音乐版权来源上,更多的独立创作人直接对接音乐平台,减少流转环节后可能会导致独立创作人、音乐集体管理组织和版权公司之间的冲突发生。同时,音乐版权方的生产宣发体系不断变革,音乐宣发渠道的多样化,利益分配的复杂化,都有可能会导致平台之间因宣发问题不断产生利益冲突和纠纷。
普翔对研究会的成立背景、基本概况、品牌活动、专业研讨、行业研究、课题研究以及会员活动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谢甄珂介绍了北京高院著作权调研组的法官代表以及基本职能,北京高院著作权调研组承担着司法审判督导和指导职能,希望更多地通过现场调研的方式倾听来自一线企业界和产业界的真实声音。随着AI技术在版权领域的应用,AI作品的定义、权利归属、权利范围都将是著作权调研组下一步要重点研究的问题。通过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竞争和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为统一裁判标准以及新类型案件审判作出指引。
新技术的发展对于著作权领域的影响较大,通过调研产业界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反馈前沿市场中真实的声音和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有助于司法审判获得更多的实践反馈。对于版权领域关注的最新技术法律问题,研究会也将建议列入北京法院每季度“版权沙龙”议题进行讨论,共同探讨司法审判中面临的技术法律新问题以及新型案件,逐步达成全市审判标准的统一。
通过此次调研活动,促进了研究会与会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并使研究会更加了解会员单位在科技创新和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现有成果以及所面临的问题。为今后研究会开展相关课题研究、行业研究、服务会员等方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研究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