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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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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近日,全国妇联公布了2020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名单,决定授予陈芳等300人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北京佑安医院呼吸与感染疾病科等199个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其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颖荣获2020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姜颖,女,汉族,辽宁沈阳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毕业(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国际比较法学专业),法律硕士,现任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 第一代知识产权法官,树立中国司法良好形象戴着细框眼镜,语气温柔,却在一字一句间彰显着法律权威,她就是姜颖法官。 1994年7月,刚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姜颖进入到北京法院系统工作,兼备工学、法学复合学识背景的她先后在我国第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我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任职。至今姜颖已在知识产权审判一线坚守了二十六年,累计审结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等案件2000余件,其中包括400 余起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新类型的案件,如奥运口号“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著作权纠纷案、涉苹果公司iPhone 6禁售专利行政案等,树立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国际形象。 如果说,判决是法官的一张“名片”,那么姜颖的这张“名片”可以说是既满载荣誉,又影响深远。她审理的“微信红包”案、“图解电影”案分别入选“2019年度AIPPI中国分会十大版权热点案件”,“图解电影”案还入选中国传媒大学和北京律师协会评选的2019年“十大娱乐法事案件”。“百度”驰名商标案、“彼得兔”确认不侵权案分获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和北京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作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拓荒者、见证者,2001年,她受最高人民法院选派赴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国际比较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回国后,她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审判和互联网审判领域的国际交流。根据最高法院和北京高院指派先后受邀赴美国、英国、德国、日本、伊朗等国家参加国际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用流利的英文向世界一次次发出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官的声音,提升了中国在司法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她还组织建设北京互联网法院英文官方网站,相关工作登上《人民日报》海外版、央视网国际频道,展现中国互联网司法建设优秀成果。 姜颖受邀参加2019年AIPPI 伦敦世界知识产权大会并作主题发言 两年深入探索,打造互联网司法新模式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党组成员、副院长的姜颖深感使命在肩、责任重大,如何构建起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成了她心头时刻牵挂的难题,“上班有点下班没点”几乎成了她的工作常态。 她深入推动审判工作与新技术应用融合发展,参与规划建设全流程一体化电子诉讼平台、调解平台、诉非对接平台、新型互联网法庭建设等,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全流程在线诉讼模式不断推进打下良好基础。她推动创新搭建智慧诉讼服务中心,形成由电子诉讼平台、12368热线、移动微法院、微信公众号、AI虚拟法官智能问答、在线诉讼风险评估、知识地图、平台工作小站等为体系的集成化、多元化、立体化在线诉讼服务中心。她推动搭建“四位一体”在线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纠纷专业性调解组织优势,多元调解工作实效不断提升。主导建立党委领导、府院联动、规则引领、多方参与、科技支撑的“e版权”“e贷”诉源共治体系,构建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形成了以图片类著作权案件、互联网金融案件为切入口,可推广、可持续的诉源治理模型。她牵头制定速裁工作流程规范、小额诉讼工作规范、表格化裁判文书等,组织编写三类类型化案件审理问答,推动裁判文书智能生成应用,支撑互联网类型化案件高效运转。她牵头建立三维立体式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智能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开发审判管理可视化系统,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入选最高法院第八批司法改革案例。 姜颖受邀参加第18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并作主题发言 二十六年积淀,铸就专业的形象每一个判决必是字斟句酌,逻辑要严丝合缝,论理要透彻深入,二十六年积淀,铸就了姜颖精深的法学功底和深邃的司法智慧,她成长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也成长为一位出色的学者型法官。 她深耕学术,参与撰写、主持编著《从专利诉讼看专利预警》《侵犯专利权抗辩事由》《商标授权确权行政审判疑难问题研究》等各种知识产权著作二十余部;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知识产权》等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稿件40余篇,发表专业文章近50万字;被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4所大学聘为客座教授或研究生导师。 她组织、参与各级法院调研课题20余项,其中包括3项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调研课题《网络著作权案件的审理》于2014年获评最高人民法院调研课题一等奖;调研课题《关于第四次修改中的重大问题的调研》报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在专利法修改过程中参考。分管北京互联网法院调研工作以来,奋力提升调研水平,努力建设互联网司法治理研究高地。两年来,在她的悉心引导下,北京互联网法院共有20余篇调研论文在最高法院“羊城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论坛、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论坛、新时代版权强国论坛等全国性论坛中获奖,多次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牵头完成最高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网上审判方式与审理机制》。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专项课题《在线诉讼规则研究》并获优秀奖。组织发布关于图片诉源治理、网络时代肖像权、网络购物等多类专业化调研报告,不断优化数字时代的司法供给,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微信红包”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案宣判姜颖担任审判长 如一的初心,熔铸忠诚的本色出色成绩的背后是姜颖同志作为共产党员始终如一的初心。她当选为北京市第十一次、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认真履行党代表职责,2017年作为党代表出席中共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对十一届市委工作报告提出了具有可行性和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并被大会采纳。 她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政法系统“优秀人才奖”、首届北京市知识产权十大影响人物、2014年度北京榜样提名奖、第十二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等荣誉,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MIP)评为2012年度全球知识产权界50位最具影响力人物。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期间,她带领审判第一庭荣获“中华商标金奖-商标保护奖”“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1-03-16 1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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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审判业务专家】张雯:以人为本,躬行践履 张雯,女,196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第一届北京市法院司法实务研究专家,第五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在读。曾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雯同志扎根基层实践多年,经历多岗位锻炼,审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以人为本,躬行践履1990年,张雯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工作,从一名书记员干起,直至法官、庭长、副院长。在担任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前,张雯已先后在北京昌平、丰台两区担任区人民法院院长。30年的基层司法工作历程,始终不变的是她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和为人民服务的朴素初心。 这么多年来,张雯依然敬畏在法台上敲响法槌的时刻,法官一直是她最尊崇、热爱的职业。工作以来,她审理案件2000余件,包括一大批疑难复杂、新类型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她成功指导了“人肉搜索”第一案、南航机票超售案等大量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曾历时34天指导推动全国法院首例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案顺利执结,被列为“2017年全国十大执行案件”之首,入选“改革开放四十年40个重大司法案例”。审理的“抖音短视频”著作权案,确立了短视频著作权法领域的裁判规则,被评为“2018年知识产权十大热点案件”之首,判决书获得北京法院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她本人获评入选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具影响力人物。“暗刷流量”服务合同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并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入选人民法院报评选的2019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例,入选《中国审判》杂志与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2019年度十大案例。“超前点播”服务合同案入选2020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2020年度十大文娱法事例。 从刚参加工作时深入田间地头办案,到今天成为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掌舵人,张雯始终坚信,司法的价值需要在实践中践行。她反对机械地适用法律,认为对法律的理解更应该从法理本身和法律的本质出发,“法律条文本身常滞后于不断变化的生活实践,但我们要在深入洞察的基础上,抓住法律的本质。”指导“人肉搜索”第一案时,面对道德上有“污点”的原告,张雯坚持认为仍应保障其合法权益,该案成为规制网络“人肉搜索”行为的经典案件。审理“抖音短视频”著作权案时,面对只有13秒的短视频,她坚持“一点火花”原则,认为在人人皆可成为创作者的互联网时代,内容独创性与其长短无关,该案奠定了短视频行业飞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审理“暗刷流量”服务合同纠纷案时,她敏锐地察觉到,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服务合同案,是涉及到互联网经济命脉的流量问题,是涉及到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根本利益问题,坚决亮明态度,弘扬诚信公平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审理“超前点播”服务合同案时,面对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与用户权益的衡平问题,她认为用户的合法权益无论多么微小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关注和保护。在审理笔记中她写道:“以人为本,不断让人民群众有幸福感、满足感和安全感,符合互联网行业特点,也是司法的价值所在。”最终,该案判决在不否定商业模式创新的同时,否定了平台利用自身缔约优势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保护了用户既有权利。从实求知 行远自迩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让张雯形成了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扎根实践解决问题的工作习惯。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法庭工作期间,面对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诉讼爆炸,她超前性地将ODR思路引入,创设了“诉前调解”全新调解工作机制,完成了全国第一个“和解大厅”的建设,获得了指导人民调解模范人民法庭、全国十佳人民法庭、集体一等功等光荣称号。 担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她将上述经验进一步总结,推出了庭外和解三项制度:法官助理庭前调解、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律师主持和解,以及诉前调解三种机制:立案阶段的诉前调解、诉前财产保全的和解、执行立案前的执行督促,形成了一个涵盖诉前、诉中、诉后的全程调解和解工作体系。 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打造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社区法官工作站、建立山区巡回法官、创建了“1+3+1昌法之路”队伍建设模式。 担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聚焦审判格局调整,集中成立速裁庭,9.6%的员额法官审结了全院同期52.4%的民商事案件。分批推开审判团队建设,创举性地实行指导团队等工作运行机制。这一典型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二)》。 实践出真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三条基层路径》《社会管理视角下的“大调解”机制构建与法院功能定位——从一个基层法院的相关实践入手》《让基层司法回归基层——司法环境新常态下人民法庭的困境与出路》《关于构建一体化审判管理体系的调研报告》《多元媒体情境下提升司法舆论引导力的策略研究》《基层法院审判团队配置模式与职责定位的调查研究》等论文及调研报告,是她将良好的理论功底与扎实的基层实践紧密结合的真实写照。 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设立北京互联网法院,8月16日,张雯全票当选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庄严宣誓就职。然而,互联网法院是什么?面对这个亟待探索的新鲜领域,她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法院外墙悬挂国徽的当天,张雯看着国徽缓缓升起,对身边的法官们说:“拼一次吧!” 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让诉讼在互联网上运行起来。面对这个全新的领域,她数十次去各地法院调研,与四十多家技术公司对接,为的就是搭建一个真正友好、便捷、实用的电子诉讼平台。经过几十次的论证,北京互联网法院坚定地选择了内外网交互的平台搭建模式,坚持诉讼数据的国有化存储,保证了数据安全和系统集成。这一建设模式后来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电子诉讼平台获评2018年政府网站特色栏目,获评中国信息化研究与促进网的“中国创新型政法网站”。 要实现全流程网上诉讼,电子证据的存证、验证也是关键环节。带着这个实际需求,张雯又带领团队开始了对区块链技术的论证学习,最终选择了联盟链方式搭建了自主可控的“天平链”,并成为国家网信办首批备案区块链应用的唯一一个司法区块链。而今,“天平链”已经成为司法区块链的标杆,并不断拓展生态系统和应用场景。“天平链”案例入选北京法院2019年司法改革“微创新”最佳案例,“中国智慧政法十佳典型案例”。 短短的40多天建设期,张雯背着不离身的双肩包,吃着盒饭,睡在建设工地。北京互联网法院从无到有,顺利挂牌成立,她也完成了从传统法院到改革法院的初步转身。 惟新惟进 臻于至善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张雯在一次党课中提出了“北互三问”:党和国家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互联网法院?人民群众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互联网法院?首善之区建设需要什么样的互联网法院?她希望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干警在工作中能够时刻以这“北互三问”叩问初心,担好时代使命。 张雯深知,网上案件网上审理只是第一个层次的创新,互联网法院的使命绝不止于此,而是为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断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创新是互联网法院的生命,创新的脚步不能停滞。” 创新互联网审判程序规则。2018年,张雯作为课题主持人,带领年轻的北京互联网法院独立中标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网上审判方式与审理机制研究》。经过一年的实践积累、深入调研,课题涵盖了平台搭建、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电子送达、电子证据、可视化审判管理等,课题顺利获得验收。 2019到2020年,她又带领北京互联网法院中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重点调研课题《在线诉讼规则研究》,课题成果《“互联网+”背景下电子送达制度的重构——立足互联网法院电子送达的最新实践》一文发表于核心期刊《法律适用》。2020年疫情期间,课题转化成果《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庭审规范》为全国法院在线诉讼提供了经验,被许多兄弟法院借鉴,受到新华社报道。 在办理“超前点播”案的过程中,面对一个消费者起诉,但背后却有成千上万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她深感互联网“一对众”模式亟需诉讼机制上的创新,带领团队就互联网公益诉讼机制进行深入研究,撰写的《互联网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证考察与程序设计》获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羊城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征文三等奖,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创新网络案件实体裁判规则。“互联网案件太新了。”这是张雯常发出的感慨,“如果不是亲身投入到实际的案件当中,很难感受到这个领域高速的创新、迭代,以及其中混杂的各种复杂的侵权与创新的边界问题。” 在搭建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权运行的一系列规范过程中,张雯专门提出了建立典型案件培育机制,从制度层面鼓励法官发现好案、办出精品,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责。在她的带领下,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十多家北京高校的法学院建立合作共建,吸引了诸多专家进入智库。法官们遇到新类型案件,常常是张雯亲自打电话邀请专家开展研讨。 面对人工智能著作权、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算法规制、网络黑灰产惩治、网络直播、未成年人打赏等一系列新问题、新案件,张雯总结提炼出“沉入场景、贴近产业、解构模式、跟住技术、涵养与规范并重”的互联网案件裁判理念,北京互联网法院以过硬的案件质量赢得业界的好评。 创新网络空间治理规则。随着互联网审判受到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了解及认可,北京互联网法院也逐渐迎来了“诉讼爆炸”。除了部分新类型案件外,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大量案件是类型化案件。 一方面,解决类型化案件要不断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案件效率;另一方面,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也让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创新治理模式上找到了新的突破口。 “视觉中国国旗照”事件爆发后,图片类著作权案件权属不清、流转不畅、商业维权等问题暴露出来。在与北京市版权局就区块链技术对接工作的接洽中,张雯与法官团队们经过充分地论证,推动北京互联网法院与北京市版权保护中心推出版权领域首个行政-司法协同机制“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促进了行政确权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行政链与司法链数据对接,并共同推进正版图库计划,已经得到了部分互联网企业的响应。这一全新的诉源治理思路亮相服贸会,被称为版权治理的变革型创新,也获评2020年北京法院司法改革“微创新”最佳案例,合作撰写的《智慧诉源:区块链技术在版权保护中的应用研究——以“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路径设计为例》一文获得2020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二等奖。 站在互联网司法治理的全新赛道上,张雯从未停止学习的脚步。“我们希望通过判决,树立规则,促进发展,满足需求。我们希望社会能够尊重裁判树立的规则,人人遵法,人人守法,用共同的自觉,将法律精神浸润至互联网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让我们能够生活在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中。”
发布时间:2021-03-01 13: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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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审判业务专家】王东勇:业精于勤,术精于专 千锤百炼、精益求精,办案“零差错”“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审判是法院的核心工作,公正裁判案件是法官的神圣职责。王东勇法官曾先后任职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现为北京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长、专利与综合调研组组长,第五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王东勇法官共承办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两千余件,多年来办案数量始终名列前茅。他注重打造精品案例,深入辨法析理,能见微而知著。审判为经验的总结,法学功底的增强更多来源于案件数量的累积,以及透过个案对疑难复杂问题的梳理和总结。王东勇法官审理的首例涉“歼十”战斗机著作权纠纷案、首例适用商标法第十二条判断立体商标显著性的“ZIPPO”打火机商标行政纠纷案、涉及“马库什”权利要求定性及修改方式专利行政纠纷案等均广受业界关注和好评。他撰写的判决书论证充分、逻辑严谨,辨法析理、中正精细。其中,施特里克斯公司诉浙江家泰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侵犯“温控器开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用于在移动通信系统中发送和接收随机化小区间干扰的控制信息的方法和装置”专利行政纠纷案曾先后获评北京市法院年度十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歼十”战斗机著作权纠纷案、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用于在移动通信系统中发送和接收随机化小区间干扰的控制信息的方法和装置”专利行政纠纷案亦得入选中国法院年度五十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他注重创新工作思路,避免机械办案,力争案结事了。如顺利调解了受人民日报等媒体关注的科技成果署名权纠纷案,成功主持国内某知名汽车制造企业与日本三菱汽车会社就乘用车发动机涉及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达成了全球和解,巧妙化解了具有信访苗头且专利无效行政纠纷及民事侵权纠纷相交叉的何某案,并在商标行政确权授权案件中针对当事人虚假陈述作出了首例罚款决定书,尽最大可能查明真相。一心为民,用真心真意化解纠纷;能动司法,以法理情理收获信任。王东勇法官因此先后获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届、第三届“审判业务标兵”以及第九届“审判质量奖”。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不怕“打硬仗”“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无论接手多么复杂的案件,王东勇法官从没叫过苦、喊过累,他敢挑最重的担子、敢啃最硬的骨头、敢接最烫手的山芋。2016年7月1日,为调查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他赶赴浙江嘉兴某化工有限公司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本次勘验对象涉及化工原料三乙基铝的生产设备。三乙基铝化学反应活性高、极度易燃,且具有强腐蚀性和强刺激性,其生产设备系由各式反应装置、管道、仪表等组成,结构异常复杂。虽然已告知当事人提前一周对该设备进行停机安全处理,但即便如此,其内部温度也高达40℃,且空气含氧量极低。王东勇法官严格按照化工企业生产现场的安全标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反应釜内部结构及其运转流程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记录,整个勘验过程部署周密、完成顺利。孜孜不倦地研读法条、专著,夜以继日地研习技术、方案,身体力行地实地核查、勘验……让他能够快速定位争议焦点,抓住问题要害,娴熟运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而在这一过程中,他始终甘之如饴。正是因为王东勇法官的这种“钉子”精神,既保证了庭室留存技术案件清积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解决了包括专利确权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可以撤回起诉、专利侵权行政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及一并解决民事争议的审查范围等诸多疑难问题。知行并进、笔耕不辍,着力“破难题”“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案件的不断累积,是形成深厚法学理论功底的基础;而注重法律适用的归纳与总结之良好习惯的形成,为形成深厚法学理论功底所必不可少的条件。王东勇法官积极组织并参加了专利及其相关司法解释修订过程中的多轮征求意见活动,并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各部门重点调研课题三十余项,合计近百万字。其中,他作为执笔人参与的《商标恶意抢注现象的成因、特点及其司法对策》获评最高人民法院首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作为唯一执笔人撰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项调研课题《标准必要专利的司法保护问题研究》获评北京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作为执笔人参与的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重点调研课题《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实施效果跟踪研究及办法修订方案》已转化为正式的规范性意见。秉持着“甘于坐冷板凳”的理念和勤奋踏实的治学态度,王东勇法官先后在《中国公证》《人民司法》等期刊杂志发表多篇文章,并参与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及其理解与适用》等多本专业书籍的编著。他撰写的《专利确权程序中“马库什”权利要求是否可修改》文章获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主办的“促公正·法官梦”第二届全国青年法官案例评选优秀奖,撰写的《联合利华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复审案(驰名商标跨类保护)》《施特里克斯有限公司诉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等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专利间接侵权的认定)》等案例入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不忘初心、薪火相传,协力“奏新篇”“其身正,不令而行。”积极的、广泛的学术交流既有利于自身理论的丰富与完善,亦有利于司法延伸职能的不断拓展和法治信仰的逐步构筑。王东勇法官无论求学期间,还是工作期间都十分注重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他曾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的“中国专利年会”、中国人民大学举办的多届“创新中国与知识产权”论坛、首届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等国际会议,并作了“标准必要专利”“专利间接侵权”“多主题分步骤实施专利技术方案的司法规制”“药品专利连接制度”等相关的主旨发言,并获得了积极反响。同时,他还曾多次主持大型公开庭或观摩庭,为人民陪审员和技术调查官进行业务培训,以及应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全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北京分中心开展的业务培训等讲授专利侵权相关规则,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前辈眼中他是严谨细致、勤奋踏实的好法官;在同侪眼中他是正己明德、上下求索的好榜样;在后辈眼中他是稳重可靠、传道解惑的好师长。他会仰望浩渺的星空但更专注脚下的道路。在他身上凝聚着以专业立身的法律人的无悔担当。
发布时间:2021-02-02 14: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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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审判业务专家】高翡:勤至“精深”,最是“青春” 她,是国内首例电商平台状告“知产流氓”不正当竞争案的主审法官,也是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创新性案例“优衣库”商标侵权案的主审法官。她,翻译判例丛书1部3本,参编法学专著2本,共计25万余字,还发表各类文章20余篇,撰写的文书、论文、稿件多次获奖。她,既是全市法院兼职教师,也是首都法官“以案释法”宣讲团成员,近年来在各个场合开展各类宣传普法授课百余场。她,虽是法学硕士,但也多才多艺,入选东城区英语高端人才库,曾被英国牛津大学ORIEL学院授予“最杰出学员勋章”,还是国家乒乓球二级运动员、钢琴八级,合唱舞蹈频获奖。虽然没有伟岸身形却绝对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实依靠,虽然纤细清瘦却始终能量满满果敢勇毅。她是第五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中最年轻的基层法院法官,东城法院民三庭(知产庭)副庭长高翡。你也许会好奇,她哪来那么多时间做这么多事,又哪来那么多精力把事情做好。一个“勤”字,或许能道出答案。“勤”在实干,不畏“挑战”知识产权审判听起来就很“高大上”,想起来真是“太专业”,实际上也确实是“不好审”,没有“勤”劲,绝难“审”好。参加工作以来,高翡法官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000余件。在各个重点、难点、热点案件审理中,总能看到她细查明辩、深思精研的身影。她审理的立体凹槽练字板著作权侵权案合理界定了特殊类型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被收录至《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她审理的“厚泽”国内小额贷款中介不正当竞争案,精准阐释了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权冲突的基本原则,撰写的裁判文书获得北京法院裁判文书优秀奖;她审理的老字号“杜康”商标侵权案,采用“历史、现状、公平”的裁判模式,为判定共存商标的使用侵权提供了明确的审查路径。在一起标的额高达两亿元的技术合同纠纷案中,仅起诉书就近三十页,面对庞杂的事实和一尺多高的证据,她抽丝剥茧引导当事人逐渐理清争议焦点,庭审结束华灯初上时分,她逐页查验证据,最终通过一个双方都忽略的关键细节打开了案件突破口,几十项争议款项的计算被清晰地浓缩在一纸表格当中,案件调解解决,原、被告称赞她是一个比当事人还了解案情的法官。研读法条和案例是她每天的必修课,办案手册上各种颜色的批注和密密麻麻的注释,是她日复一日研习的印记;笔记本上分门别类的提问纲要、待核实问题和思维导图,记录着她对每个案件的思忖与决断。她带领的大要案攻坚“巾帼”审判团队因工作业绩突出,获评“北京市法院模范审判团队”。“勤”于钻研,不荒“时光”工作十二年来,高翡法官在知识产权审判实务研究上始终奋勇拼搏、精进钻研、从不停歇。她撰写的裁判文书多次获奖,撰写的案例分析多次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她的办公桌、书柜里堆满了各种社会学、哲学和心理学等书籍,每年读二十本书是她对自己的要求。在审理一起著作权案件中,因首次涉及到采用区块链云技术存取证的新型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问题,她不仅多次听取当事人就技术问题的阐述,克服专业晦涩大量研读相关资料,搜集查阅学术前沿文章,还组织多轮庭审勘验及模拟实验,邀请技术调查官及专家证人对专业问题进行质询,最终明确了对于该类新型证据的审查判断方法。该案被誉为北京法院区块链电子存证第一案及2018年知识产权十大热点案件。结合案件审理,她撰写的《东城区动漫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之研究》《恶意囤积商标的行为不受司法保护》《特诉经营合同中非典型执行异议之诉的司法认定》等20余篇文章被《中国知识产权审判研究》《人民司法》《北京审判》等刊发。法学期刊上洋洋洒洒的调研文章和工作中大大小小的调研报告,是她多年聚焦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第一线的学习成果。2020年,她撰写的论文《民事程序一并审理“商标不当注册”争议之规范化模式构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128份文书为分析样本》立足回应现实需求,探索合理强化民事程序优先地位,实现商标民事与行政程序的适度功能划分与有效衔接,斩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北京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得知获奖,她说:“保持思考,把实践中的困惑梳理并结合理论加以探索,着实是一种幸福。”“勤”成自觉,不吝“绽放”从小练习乒乓球、钢琴的经历练就了高翡法官耐得住性子、不轻言放弃的性格,也把“勤”深深镌刻在她的骨子里。于她而言,“勤”是一种状态、一种追求,更成为一种习惯与自觉。她积极延伸工作职能,撰写《东城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调解规范》,提出“望闻问切”四步调解法;撰写《法院—街道—市场—商户“四方五步”化解商标侵权纠纷工作方案》,借助社区网格的力量为类案处理建立了模板;撰写东城法院《关于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 推动辖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工作举措》《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报告》等,为助力区域经济发展进行有益探索;作为部门副职、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庭室打造以加强产权保护、服务营商环境为目标的“启航”党建品牌。她倾心传播法治声音,多次受邀参加高端研讨进行主题发言,多次走进企业高校等进行授课交流,就知产审判相关问题多次接受媒体采访,被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授予“优秀通讯员”称号。疫情期间她化身“主播”,“云”授课+“云”普法,积极传承司法经验,传递法治声音。2020年度,东城法院以她在疫情期间审理的一起防疫口罩商标侵权案为原型原创的话剧《法官非官》荣获“2020东城区戏剧普及成果展演”二等奖。“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没有一份付出会被辜负”,高翡法官坚守初心、精业笃行,用行动诠释“勤”的含义,用出色谱写“青春”的绚烂。“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标兵”“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一个又一个的荣誉,见证着她的成长,也将激励着她继续前进。供稿:东城法院来源:京法网事
发布时间:2021-01-28 17: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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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读】那些写入北京高院工作报告的知产案件,听听法官怎么说 1月25日上午,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了去年发生在北京的许多典型案件。有哪些知产案件被写入报告?这些案件有什么重要意义?承办法官为你一一解读。1“人工智能著作权”案案情回放原告北京菲林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9月9日首次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涉案文章《影视娱乐行业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电影卷·北京篇》,文章由文字作品和图形作品两部分构成,是采用人工智能法律统计数据分析软件获得的报告。2018年9月10日,百度网讯公司经营的百家号平台上发布了涉案文章,删除了文章的署名、引言等部分。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文字作品应由自然人创作完成。软件的使用者仅在操作界面提交了关键词进行搜索,这种行为没有传递软件使用者思想、感情的独创性表达,不宜认定为使用者创作完成,使用者不应成为涉计算机软件智能生成内容的作者,该内容亦不能构成作品。但涉计算机软件智能生成内容凝结了软件研发者和软件使用者的投入,具备传播价值,应当赋予投入者一定的权益保护。百度网讯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相关平台上提供了被诉侵权文章内容,供公众在选定的时间、选定的地点获得,侵害了菲林律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综合案情判令百度网讯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连续48小时刊登道歉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及合理费用56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法官谈办案北京互联网法院卢正新当前,人工智能(AI)作为“新基建”七大板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路径、新动能。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并要求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数字经济。该案系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受理的涉及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第一案,国内外尚无在先案例可参考,亦无明确的理论作为支撑,是对互联网司法的一次考验。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为了对人工智能有更加全面直观的了解,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和新闻报道,并向有关专家请教。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我们每个人的工作生活实际上已经与“人工智能”紧密融合,人工智能“创作”的音乐、诗歌和绘画更是屡见不鲜。与此同时,该领域的很多法律问题目前尚无定论,但司法不能拒绝裁判。案件审理过程中,为了查清楚本案“行业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的生成过程,我们主持双方进行了勘验,最终认为根据现有的科技产业发展水平和权利保护体系,要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首先要保证其创作者是“人”而非机器或程序,将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作为作品提供保护缺乏法律依据。因为著作权法的根本价值在于激励文化创作与传播,人工智能无论多么“智慧”,都无法像人一样受到法律机制的鼓励。这一认定完全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立法目的和民法典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规范。至此,裁判双方争议问题似乎已经解决。但通过案件办理,我意识到很多无法回避的问题还需要主动探索和积极应对。北京互联网法院多次邀请专家进行研讨和交流,在此过程中讨论最多的问题是:既然人工智能软件生成物无法作为作品受保护,是否就意味着可以被任何人随意使用呢?人工智能软件生成物往往凝结了软件研发者和使用者的投入,如果不赋予一定的权益保护,将不利于对投入成果的传播,无法发挥其效用。上述问题不解决,就难以为人工智能预留基本的创新空间,阻碍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最终,本案判决富有前瞻性地指明,可以通过在分析报告中添加生成软件的标识,标明系软件自动生成。这虽然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署名”,但却具有一定现实意义,不至于使人工智能软件生成物沦为“无主物”,也有利于保护公众知情权、维护社会诚实信用和促进文化传播。此外,有关“软件使用者可以采用合理方式表明其享有相关权益”的建议,也为实现人工智能的开发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指明了方向。本案是人民法院首次对人工智能软件自动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回应,既肯定了计算机智能软件的价值,又谨慎地守住了著作权创作和权利主体的界限,是司法主动应对新技术、新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不仅体现了对现有法律制度的充分挖掘和准确应用,也体现了互联网司法面向未来、拥抱科技创新的鲜明态度,在国内国际引起巨大反响和关注。2“抖音短视频”案案情回放原告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称,“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我想对你说”短视频,由创作者“黑脸V”独立创作完成,应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原告公司对于该短视频享有独家排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二被告百度在线公司和百度网讯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上述短视频在其拥有并运营的“伙拍小视频”上传播并提供下载服务,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据此,向二被告索赔100万元及合理支出5万元。被告辩称,“我想对你说”短视频不具有独创性,不应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此外,伙拍小视频手机软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涉案短视频是网民自行上传的,百度在收到原告的有效投诉后,已经及时进行了删除处理,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独立完成”应以短视频与其他视频、网络图片之间是否存在能够被客观识别的差异为条件,视频的长短与创作性的判定没有必然联系。涉案“我想对你说”短视频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视听整体,其编排、选择及呈现给观众的效果,与其他用户的短视频完全不同,体现了制作者的个性化表达,具备著作权法的独创性要求,构成类电作品。百度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不构成侵权行为,不应承担相关责任,驳回了微播视界公司的诉讼请求。法官谈办案北京互联网法院张雯本案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都具有典型代表性。作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和宣判的第一案,运用全新的线上互联网审理方式,采用了区块链存证的方式举证并获得采信,高效、快速完成审理和宣判,成为智慧法院建设的代表性案例。几点小满足:1. 大胆肯定互联网环境下新类型的创作模式,传递出鼓励创新、创业的司法态度。短视频的制作与传播行业,是新技术带来的新业态,丰富了公众表达的方式,给网民创业提供了新的渠道。如果按照典型的电影作品的独创性高度,那么短视频因为篇幅过小,其独创性有可能受到质疑,这也是本案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最终我们认定,对于这种因时长较短导致创作空间有限的短视频,只要有“一点火花”就可以认定为作品,如果标准过高,可能短视频行业中就没有作品只剩制品了。给短视频以作品身份的可能性,有利于规范整个行业的创作、流转等环节,有利于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之后短视频市场高速蓬勃发展的实践表明,司法在行业初始阶段的正本清源,促进了创新、促进了产业。2.有效引导短视频内容创作,传递出倡导和鼓励正能量的作品制作与传播的价值导向。本案审理过程中,我们注意到,短视频行业中制作水平良莠不齐,传递的思想、情感有正面也有负面。而抖音案中的“我想对你说”短视频以公众乐见的形式弘扬了正能量,本案判决书中亦给予了肯定的评价,创作性地指出该短视频带给观众的精神享受亦是该短视频具有创作性的具体体现,传递出倡导和鼓励正能量的作品制作与传播的价值导向。3.平衡好短视频制作与传播之间的关系,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何谓“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如何才能通过“过错”的检验而驶入“避风港”,是需要从利益平衡的角度予以整体考量的,使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均能各得其所。在抖音案中,法院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适用通知-删除规则的指导原则的。我们认为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指导,平衡个案中双方的利益,既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指明方向,又有利于当事人乃至公众善意观念的养成,而最终的目标是通过制作和传播两者的协作,老百姓们得到越来越多的鲜活作品。一天工作结束,我们合议庭窝在一起开始加班写第一案判决,几次到了半夜才各自回家,在我们互联网法院的百天,我们的第一案基本出炉。撰写判决的过程是我们将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的过程,我们将对于法律精神的理解、对于互联网精神的理解融合在判决之中,我们选择了面向未来积极审慎的思考,抛弃了历史僵化标准的固守。浮水印技术应用这个问题实际上无关抖音案的裁判主旨,但是因该技术应用在加强版权保护、重塑行业规则、推动行业正向发展上还有很大的空间,出于互联网规则设置的责任感,合议庭将其在判决书中予以“点到为止”的论述,提示社会各界予以关注。同时法院向政府相关部门发送了司法建议,以期技术应用进入行政监管部门视野,从监管层面设定规则,扩大技术应用在版权领域的适用范围,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保护创作、制止侵权的作用。我始终认为法官这个职业能让社会越来越好,而在这个改进社会福祉的过程中法官们也实现了自我价值。我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体会到舒心畅快,满满的幸福感。互联网法院是司法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法院,应当用互联网思维引领互联网法院建设,互联网法院要成为一个开放、包容、创新和社会各界良好互动的法院。
发布时间:2021-01-26 15:53:44